1967年5月11日,“安岳县无产阶级革命委员会” 撤销。县公安局同时释放拘捕的造反派131名。
2001年5月11日,接省人民政府《关于同意安岳县人民政府新建城西等11个乡的批复》,同意安岳县新建城西、石鼓、团结、坪河、白水、瑞云、和平、共和、建华、龙桥、自治等11个乡。县委、县政府决定,新建乡机构暂定5个,事业机构8个,每个机构暂抽调1至2人到位开展工作。人员从财政、计生以及事业站办抽调,其余人员由各工委调配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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